从“支援一所医院”到“支援一个地点” 辽宁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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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沉阳10月8日电(晓源记者)近日,辽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辽宁省常态化流动医疗制度的通知》,旨在全省建立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流动医疗体系,拓展和招募优质医疗资源,进一步促进区域医疗体系均衡。完善设计,切实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医疗机构、重点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议,辽宁省目前已组建国家级巡回医疗队和省级医疗队,到地市开展流动诊疗,由之前的“支援一所医院”转变为“支援一个地方”。建立长期为建立可持续机制,辽宁省积极响应国家要求,推动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,要求各地组建省、市、县、镇等多层次巡回医疗队,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积极参与巡回医疗。据了解,国家级巡回医疗队由国家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和指导。每个医疗队成员不少于5人,其中亚高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比例不少于60%。三级公立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传染病医院建立市级医疗队。每个医疗队由至少5名成员组成,其中至少1名具有高级副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。区级医院将设立分区CT巡回医疗队,每个医疗队成员不少于3人(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学位的医务人员)。市卫生院将组建巡回医疗队。通知指出,为实现流动医疗服务普遍化,省级流动医疗队将主要在扶贫州、少数民族地区、边境地区、海岛地区等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的地区开展流动医疗服务。市卫生健康委协调组织市级流动医疗活动,县、市级流动医疗活动实施,辖区内各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流动医疗查房。地级流动医疗队聚焦医疗服务水平低下城市开展流动医疗服务能力、边境城市和少数民族城市。在乡、村两级提供巡回医疗服务,前提是目标市的巡回医疗服务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。乡镇巡回医疗队以村为单位进行巡诊,前提是目标村每月至少巡诊一次。旅行医疗不仅限于诊疗,还包括健康教育、医务人员培训、建立远程协作、建立专业联盟等。叶色重点推广中医药服务,提高所在社区常见、常见、流行、严重传染病的诊治能力。支持胸痛、脑卒中、创伤、危重产前、危重婴儿、新生儿等紧急救治“五大中心”建设加强县级医院综合护理,促进薄弱专科均衡发展,增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