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县:该男子毫无悔意且贪婪,四年后再次被调

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:戴玉平、周锐)俗话说“每走一步,都会变得更聪明”。当一个人因醉酒驾驶而受到交警处罚时,他通常会吸取教训并进行深刻反思。但也有一些人安全意识、法律意识淡薄,最终铤而走险。近日,睢县交管民警将另一名司机杨先生抓获,杨先生不顾法律,毫无悔意。他再次酒后驾车,再次遭遇“醉酒”的公安交警。 2025年12月25日18时47分,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连在唐县市沿河大道进行冬季夜间密集巡逻,找到了肇事司机杨某某。呼气测醉仪睾丸显示,他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66毫克,表明他曾是酒后驾车。 当民警返回队伍核实时经查,杨某某曾于2021年6月23日因酒后驾车被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连处罚。这一次,是我第二次酒后驾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杨某某处行政拘留三日,并处罚金2000元,并处吊销驾驶证的罚款。他也无法在两年内申请或驾驶机动车。踏入牢门之前,他心中充满了悔恨。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。 您的酒后驾车记录将在您的余生或一生中保留在您的记录中,并且第二次酒后驾车的处罚将更加严厉!醉酒驾驶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和判断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其他的。新的一年即将来临。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格检查执法,确保大家的安全。我们希望广大司机不要冒险,更不要违法。记住开车、酒后、最少开车、文明守法、安全回家。